关于做好清明节期间正风肃纪工作的通知

发布者:朱高嘉发布时间:2023-04-04浏览次数:110


清明节将至,为持续推进作风建设,进一步巩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,全面营造廉洁清明的良好风气,根据市纪委监委关于做好清明节期间正风肃纪工作的有关要求,结合学校实际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提高政治站位,压实主体责任

各二级党组织、二级单位纪委要切实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,自觉扛起抓纪律作风的政治责任,及时安排部署,严明纪律要求,确保责任落实到位。对本单位、本部门职工要加强教育引导、从严监督管理,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以身作则,带头遵守《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》等规定,自觉摒弃陈规陋习,推动全校教职员工做文明祭扫的示范者、移风易俗的先行者、优秀文化的践行者,切实防范四风问题反弹回潮,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。

二、严守纪律要求,明确纪律红线

全校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、坚决抵制歪风邪气,广大党员干部要带头遵规守纪,抵制不良风气,做到六个严禁

一是严禁使用公款公物公车进行私人祭扫、踏青旅游、探亲访友、搞互相宴请等活动。二是严禁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车辆、宴请、住宿、购物、旅游及其他事项,或将私人祭扫产生的交通费、停车费、住宿费等费用转嫁给管理服务对象。三是严禁以祭扫名义讲排场、比阔气、大操大办、借机敛财。四是严禁违规组织或参加老乡会、校友会、战友会。五是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等隐蔽场所吃喝。六是严禁组织和参与各种封建迷信活动。

三、加强监督检查,严格执纪问责

各二级单位纪委要结合实际,紧盯关键部位、重点领域、薄弱环节加强监督检查,密切关注规避重要节点、错峰违纪等苗头倾向,组织专门力量依规依纪依法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检查,如实记录、认真填写监督工作月报表。同时,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发现、提醒纠正,严防严治隐形变异问题。对顶风违纪行为发现一起、查处一起,既要严肃追究当事人责任,又要严肃追究相关领导责任,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,形成有力震慑。

电气工程学院党委

电气工程学院纪委

2023年4月4日